《超长住院》管理办法

关于超长住院的填报问题:1)凡是超长住院的患者(综合科室>30天、精神大科>60天)只需要医生在电子病历系统表单中直接创建超长住院病例登记表即可,不再上报至医务科,每满30天或60天就需要填写一次(同一病人可多次创建),月度考核即以有无此登记表为准。2)病程记录中仍需要书写造成超长住院的原因及下一步的处理措施。

打印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