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与销假

一、假期安排

  1. 住培学员按住院医师身份对病人实行24小时负责制。按临床排班轮休,每周临床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 天。其他法定假期应根据轮转科室具体情况予以安排。
  2. 学员执业医师考试、结业考试前两周、年度业务水平测试前一周(含节假日)将安排脱产集中复习,不影响绩效发放。学员在政策规定的期限外请事假、病假,财政补助全额发放,医院绩效根据出勤及月考核核算。
  3. 临床工作及科室学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脱岗。一月内迟到/早退/脱岗共4次视为缺勒1天,并扣除3天医院发放部分的绩效。

二、请假

  1. 请假均在医院住培系统上完成。请假1天及以下由带教老师和科室管理员审核同意后生效。2-3天者,需由专业基地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生效。3天以上者,需教学科审核同意后生效。病假需上传疾病诊断证明书
  2. 请假申请未经相关管理人员通过就离院,视为缺勤;如遇紧急情况,需立即离院,须在请假理由中说明,并在结束假期后立即请相关管理人员审核通过。
  3. 逾期未归者,科室应报教学科,由教学科通知其家属并按缺勤处理;不假离开医院超过7天者,视其情节及原因给予包括终止培训等的处罚。

三、销假

  • 结束假期后,需在系统上及时完成销假。到月末还未销假者,将视为请假未归,扣除相应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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